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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0-31 | 浏览次数: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zust.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1-85070013;邮箱:xb@zust.edu.cn)。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浙江科技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优化工作机制,为高水平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和部署,建立健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协调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校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设有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协调小组下设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反馈监督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二级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年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任务分解,强化监督考核。

(二)强化清单管理,推进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学校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将其作为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引,对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和途径等不折不扣落实责任主体。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紧盯清单事项,及时做好督促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及具体承办人按清单要求,及时梳理、归类本部门的公开信息,严格信息审查机制,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当前,我校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均已全部公开。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师生效能。一是结合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大力推动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深化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以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巩固和提升信息公开的成效,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二是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集与回复机制,通过教代会、意见征求会、专题座谈会、校情通报会、干部大会、书记校长信箱等途径,及时做好校情通报,回应师生关切,畅通师生建言献策渠道。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平台。学校把校园网主页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钉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短、平、快、准的特有优势,主动发布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学校信息。同时,利用报刊、宣传栏等传统渠道向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及时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四是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以师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为依托,深化信息的集成、整合与发布,做到办事全流程公开,不断提高师生办事效率和满意度,有力推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学校概况、机构设置、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管理服务、校园文化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办学基本情况。2022-2023学年,学校校园网主页共公开各类文件256件,发布通知436件,公示公告234条,刊发校情通报8篇。学校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宣传报道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对学校新制定的各项政策、发展战略等进行专项解读。利用双代会、中层干部大会、校情通报会、工作例会以及各种专题会议及时通报校情,并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及时做好传达。学校设有信息公开专题网站,校园网主页设有“书记校长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本学年共及时回应师生诉求301件。此外,学校还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校报、简报、宣传橱窗、公开栏、告示牌等多途径多形式实施信息公开,其中编印“和山之窗”5期,利用新媒体推送各类信息330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本科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将招生章程、三位一体入围、录取信息、专业选考科目等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了公示,同时通过浙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招生QQ群等新媒体进行了广泛发布。学校设有招生咨询热线,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可通过学校招生网进行自主查询。研究生招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主动公开本学年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历年专业复试分数线、各院系及导师的联系方式和学费标准等与考生相关信息,主动公开调剂、复试、录取阶段等基本要求、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及校院两级纪检监督投诉电话。复试结束后,主动公开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及公示拟录取信息,招生过程做到阳光透明。留学生招生信息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网站、CUCAS网站、Admissions网站、ChinaAdmissions网站、学校公众号SOIE、国外社交媒体Facebook和Instagram等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申请流程、奖学金类别与申请程序等。

2.财务、资产、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时主动做好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的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计财处网页设有通知公告、费用公示、规章制度、业务指南、岗位职责、财务查询等专栏,并定期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对象收费依据收费性质等相关信息。学校教代会每年听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按上级要求,每年规范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公示工作。严格物资采购及招投标流程,主动公开各项采购信息和中标信息,对所有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发布。学校建有数字资产服务网上大厅,不断规范完善办事流程,实现采购、合同、验收全流程管理。建有智慧实验平台,完善大型仪器共享开放工作,着力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价值4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在省大仪共享平台公开。学校经营性资产委托学校资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运营,及时开展第三方评估、省财政报备等工作。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民政厅登记公开,并通过网站公开。坚持“突出公开透明,营造公正环境”原则,规范做好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各环节均按规范做好公开公示,干部任免文件及时通过校园网 “党委文件”“行政文件”两个板块在校内向全体教职工公开,确保干部任免工作风清气正。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规范做好团组出访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校园网“通知”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人才选拔、教师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相关通知,并按规范程序认真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在学校主页、人事部门网站设立人才招聘”专栏,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信息,并将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和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对外公示。

4.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校官网、职能部门主页以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形式,主动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等相关信息。学校共开设课程2749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44.3%,选修课学分比例占总学分比例为25.6%。本学年度,共有应届本科毕业生3988人,当前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为95.51%,就业主要去向为企业。

5.科研、学科建设信息公开情况。规范做好科研项目申报、成果奖项评选、推荐等工作,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奖项申报推荐按要求及时在校网进行公布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学科建设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全学年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4次,学位评定委员会2次,学科建设专委会会议6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审议各类申报材料,学科建设类项目库申报、省一流学科自主动态调整等均按相关程序规范开展信息公示。

6.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校内学生档案管理、学风建设、综合素质评价、资助制度、奖惩办法、申诉办法等文件齐全,在学校网站和相关工作网站公开发布并汇编成《学生手册》,每年新生入学时统一发放并组织学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评奖评优、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优良学风班评比等信息由学生工作部门统一发布,并依据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定期发布学业预警信息,及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学业困难、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加强对舆论热点及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和报送工作。

(三)其他信息公开

新冠疫情期间,我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学校微信公众号、“云战疫”健康打卡、钉钉健康打卡平台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师生个人健康防护、开学复课安排、分期分批返校及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教育基金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基金会接受捐赠和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本学年中,我校未收到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要求,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按规范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浙江科技学院稳步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此,在下一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学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切实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社会主体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能力。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开辟信息公开多样化的渠道,特别是结合数字化改革,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数据结构体系,打破信息孤岛,推进学校各类信息的公开、共通和共享。

    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检查,完善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与各个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



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代章:浙江科技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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