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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息公开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10-30 | 浏览次数: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政发〔2011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91日起至20158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zust.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5070013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学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回应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加强督查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果,继续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重点推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专题网站是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渠道,学校不断完善网站建设。学校紧紧围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清单要求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学校通过门户网站,每季度更新发布学校概况,办学基本情况。此外,定期召开教代会、工代会,校长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会上集中向代表作出说明和反馈。坚持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回应师生员工关切问题。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各类会议,各类宣传橱窗、告示牌、公开栏,简报、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年鉴等书面资料,多种形式实施信息公开拓宽和丰富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2.集思广益,突出重点信息公开。2014-2015学年是学校实施综合改革的启动年,学校在涉及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出台前,均广泛征求相关人员意见。比如:大学章程起草、综合改革方案、人财物等制度制定的过程中,通过座谈会、书面通讯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征求校内各院(部)、党群部门、行政机构、直属机构、教师、学生、退休教职工和校友的意见、建议,其中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座谈会有10余个,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在校网公开。学校办公室牵头编辑《校情通报》,对学校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讲话及时进行公开,方便校院两级学习领会学校的重要决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学校在年初公布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的同时,年终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公布领导干部的个人工作总结,并对各部门、单位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3.“透明”财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财务处网页规章制度板块公布,同时,通过信息公开财务收费板块向社会公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公开2014年预算和决算、2015年预算。学校每学年通过信息公开网财务收费板块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同时,公布收费投诉方式,即学校纪委及办公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浙江省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的宣传,并严格执行。

4.“阳光”招生。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针对我校开展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艺术类专业校考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各类信息,如招生考试办法、入围考生名单、校考合格分数、考生成绩查询等均在招生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公正”人事。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在人事处网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对教职工急切关心的工资调整与养老保险政策,为每个人做出详细说明。

6.“严格”外事。按照浙江省外办要求,坚持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规范并做好因公出国(境)绩效考核工作。改进国际处网站建设,公开国际交流信息,不断完善面向全校师生的信息服务。加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宣传,公开项目入选条件、资格审核过程、各类奖学金资助标准。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及时向相关学院(部)通报合作与洽谈情况进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做到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2014-2015学年,学校信息公开专门网站新增学校信息76条,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及OA办公系统主动公开的公文有252条,发布校级通知、公告407条,发布学校大事要闻445条,各职能部门发布通知公告信息264条。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向社会公开信息30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

1. 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 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 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出国公示、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本学年中,我校未收到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情况 

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目前,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三、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个别部门、单位(特别是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不够;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不够规范;还不能完全适应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分内容应做进一步更新和修订。2015-2016学年,学校将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突出对重点领域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报告,努力拓展公开新举措,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实现民主办学、依法治校。加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科研信息、学校重大新闻、重要举措、资产采购、基建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信息公开网上完善链接、充实内容。同时,着力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整合校内人事系统、教务系统、OA系统及图书馆借阅系统、财务系统、科研系统等资源,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 加强校院两级管理,发挥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二级管理重心的逐步下移,二级学院在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也在增大,要高度重视做好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推广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二级学院作为学校信息公开重要载体的作用。

3. 探索长效机制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网平台建设。充分结合现有经验和成效,健全制度,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丰富学校公开渠道和形式,结合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浙江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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